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上午09:15至2020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3人,代表股份数量285,018,9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43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277,789,8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8364%。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代表:卢凯旋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32,609,088股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代表:吴翠玲女士,代表公司股份119,611,880股股东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387,420股
股东、公司董事:周新宇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0,702,117股股东、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4,479,379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数量7,229,1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6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数量7,616,5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5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991,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2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89,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2%;反对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韩思明先生、陈志松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达安基因《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