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10人,实际参会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刘士财先生、王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