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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

新材”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创投”)及一致行动人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进红土”)发来的《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深创投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

有丽岛新材1,857,907股,武进红土持有丽岛新材1,784,000股,合计

3,641,907股,占丽岛新材总股本1.7436%。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持有丽

岛新材936,9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4485%,武进红土持有丽岛新材

88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3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20,907

股,占公司总股本0.871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了《江苏

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921,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409%,武进红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共

计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0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创投5%以下股东1,857,9070.8895%IPO前取得:1,857,907股
武进红土5%以下股东1,784,0000.8541%IPO前取得:1,784,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深创投1,857,9070.8895%根据深创投、武进红土于2016年9月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深创投和武进红土在本项目上为一致行动人。
武进红土1,784,0000.8541%根据深创投、武进红土于2016年9月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深创投和武进红土在本项目上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3,641,9071.7436%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深创投921,0000.4409%2020/3/19 ~2020/6/17集中竞价交易10.10 -15.3510,977,687936,9070.4485%
武进红土900,0000.4309%2020/3/19 ~2020/6/17集中竞价交易10.07 -14.0610,685,434884,0000.423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深创投及武进红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

期间内,深创投及武进红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创投及武进红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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