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号)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亿元,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35”。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生共计配售福莱转债10,807,340张,即1,080,734,000元,占发行总量的74.53%;其中阮洪良先生认购4,244,200张,占发行总量的29.27%;阮泽云女士认购3,386,140张,占发行总量的23.35%;姜瑾华女士认购3,130,630张,占发行总量的21.59%;赵晓非先生认购46,370张,占发行总量的0.32%。福莱转债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20年6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的通知,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 | 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减持前占发行总量比例(%) | 减持数量(张) | 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 减持后占发行总量比例(%) |
阮洪良 | 4,244,200 | 29.27 | 0 | 4,244,200 | 29.27 |
阮泽云 | 3,386,140 | 23.35 | 0 | 3,386,140 | 23.35 |
姜瑾华 | 3,130,630 | 21.59 | 1,450,000 | 1,680,630 | 11.59 |
赵晓非 | 46,370 | 0.32 | 0 | 46,370 | 0.32 |
合计 | 10,807,340 | 74.53 | 1,450,000 | 9,357,340 | 64.53 |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