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 武汉上行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59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武汉上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98万股社会法人股被继续冻结(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期限为2004年8月31日至2005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日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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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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