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二零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三、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5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6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6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8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9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0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1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1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项目 16
债券名称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利德 |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
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号”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9亿元(含9亿)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2016]1865 |
5 |
年,债券存续期第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9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超额配售
3 |
6 |
亿元。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00%,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计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息日
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9月2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发行时信用级别
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发行时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跟踪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
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利亚德主营业务目前共分为四个板块,包括智能显示、夜游经济、文旅新业态和VR体验,2019年四大业务板块合计收入占比达到99.80%,其中智能显示及夜游经济仍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019年公司智能显示产品营业收入为644,417.06万元,占比71.23%,较2018年同比增长25.93%。2019年公司夜游经济业务收入下滑,主要受各地政府“去杠杆”政策影响,公司为防范回款风险,继续加强项目甄选,使得2019年夜游经济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为
14.92%,同比下降11.84%。2019年,公司文旅新业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33亿
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19.95%,公司承接的多个项目顺利实施,将继续推动公司发展。公司2017年收购NP公司,随后成立了VR事业部,并将VR体验发展为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同时致力于打造成为VR开放性交互平台和解决方案的供应商,2019年VR体验业务收入较2018年上涨6,487.2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增长至4.45%。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3.78亿元,负债总额合计为
69.70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为84.0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83.85亿元。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47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7.0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3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1亿元。
表: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末 | 2018年度/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流动资产合计
1,074,417.88 | 974,641.76 | 10.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3,382.23 | 484,730.49 | -4.40% |
2019
项目 | 年度 |
/
2018
末 | 年度 |
/
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资产总计
1,537,800.11 | 1,459,372.26 | 5.37% |
流动负债合计
587,683.92 | 562,964.22 | 4.3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339.66 119,230.24 -8.30%负债合计
697,023.58 | 682,194.47 | 2.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776.53 | 777,177.79 | 8.18% |
营业收入 904,746.92 770,062.15 17.49%营业利润
95,490.39 | 147,907.24 | -35.44% |
利润总额
87,735.81 | 148,286.75 | -40.83% |
净利润 70,793.39 126,385.20 -43.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22.38 82,053.87 11.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11.99 55,358.28 -124.7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19.97 -49,519.98 -19.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050.54 | 90,427.49 | -56.82% |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为89,460.00万元人民币,已于2016年9月2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5亿元偿还公司债务,剩余5.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均已按约定用途使用并全部使用完毕,其中3.4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5.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号:698295565户名: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发行人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董事会决议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2019年,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自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加强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按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债券的本息偿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期足额付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70,062.15万元和904,746.92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6,385.20万元和70,793.39万元。发行人信用记录良好,融资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信誉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贷款展期、减免情形。发行人凭借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持续良好的经营和发展能力,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较好的合作共赢关系,并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业务合作,为公司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4、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6、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决议和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相关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
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公司已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已在本次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公司已足额进行利息支付工作。
4、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公司严格执行了资金管理计划,及时、足额地进行了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已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了信息披露。
6、发行人承诺
公司未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未违反公司作出的承诺。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3、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公司已严格执行了偿债保障措施,及时按期支付了债券本息,不存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的情形,公司的偿债保证措施是有效的。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2016年9月23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
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对公司债券回售及本息支付进行了督导。发行人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8月27日和8月28日披露了《关于上调“16利德01”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9-072)、《关于上调“16利德01”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078)和《关于上调“16利德01”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19-079),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利德01”的回售数量为8,878,445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923,358,28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21,555张。发行人已于2019年9月23日按时完成本息/利息偿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2020年5月2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012号),经跟踪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9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