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航信托·天顺【2019】113号江西国资支持民营企业专项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特别提示: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航信托·天顺【2019】113号江西国资支持民营企业专项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持有公司股份共10,7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905%),中航信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97%。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16日收到中航信托出具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
(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顺【2019】113号江西国资支持民营企业专项单一资金信托 | 10,745,900 | 4.090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中航信托减持原因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2019年7月19日通过协议转让受让的无限售流通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比例 |
1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顺【2019】113号江西国资支持民营企业专项单一资金信托 | 不超过2,600,000 | 不超过0.9897% |
注: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10月8日),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航信托不存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中航信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航信托出具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