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Zhonghuan Semiconductor Co.,Ltd.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8年4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03,825.13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8.4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49.0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07亿元(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2、发行人本次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次债券项下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3、本期债券名称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中环01”,债券代码“149151.SZ”。
4、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6、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
7、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8、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9、本期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11、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0%-5.8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利率询价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4:00-17:00。
12、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9、发行人是深交所上市公司(中环股份,002129.SZ),目前股票交易正常,发行人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发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业绩不存在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未影响发行与上市条件。
20、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21、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释义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指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联合评级/联合信用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合格投资者 | 指 | 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指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发行首日:2020年6月19日。起息日:2020年6月22日。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6月22日。若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6月22日。若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6月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上市交易场所: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2020年6月17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
T-1日 | 网下询价(簿记) |
(2020年6月18日) | 确定票面利率 |
T日 (2020年6月19日) | 发行首日 |
T日-T+1日 (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2日) | 网下发行期限 |
T+1日 (2020年6月22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
T+2日 (2020年6月23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2)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0年6月18日(T-1日)14:00-17:00将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的《申购申请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4、010-89136013 转 900004;
邮箱:bjjd04@csc.com.cn;
电话:010-86451556;
联系人:王明夏、钱瑞哲。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6月19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6月19日(T日)至2020年6月22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6月1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6月18日(T-1日)14:00-17:00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4、010-89136013 转 900004;
邮箱:bjjd04@csc.com.cn;
电话:010-86451556;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6月22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11018270000010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219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6月22日(T+1)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联系人:秦世龙、蒋缘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联系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邮政编码:300384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邢超、桑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85130754
传 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
经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2+1年期 (利率区间:4.50%-5.8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20中环01,代码:149151.SZ。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2020年6月22日;缴款日:2020年6月22日。申购利率区间为:4.50%-5.80%。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1)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20年6月18日14:00-17:00传真至010-89136009 转 900004、010-89136013 转 900004;邮箱:bjjd04@csc.com.cn;电话:010-86451556;。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