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了解并就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现有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许春明
梁戈夫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