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并与相关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地判断,对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就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提名岳涛先生、郑永进先生、钟翔平先生、湛炜标先生、程鹏先生、毕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克强先生、李想先生、吴艾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克强 李 想
吴艾今
二○二〇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