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46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精选层挂牌后适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精选层挂牌后适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部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