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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并于2019年11月完成发行,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19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与东方证券签订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并与申万宏源签订保荐协议,东方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接,东方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委派赵志丹先生、包建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东方证券在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1、 赵志丹先生

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03999)主板IPO项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300393)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7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94)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

2、 包建祥先生

经济学博士,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98)可转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1268)IPO,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IPO,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236)IPO、非公开发行,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218)非公开发行,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2403)非公开发行,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603757)IPO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019)IPO项目,对企业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承销等有丰富的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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