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8,763,786.0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9,823,674.86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22,870,576.75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482,3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2.500000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
公告编号:2020-061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250000元。
(3)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4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3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
公告编号:2020-061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李洪波电话:0373-3866199 传真:0373-2688927
六、 备查文件
(一)《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