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0-03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6月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3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8人,实际出席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代理董事长黄印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詹晓华先生、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占峰先生、周国军先生、张宇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仍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陈金龙先生、涂书田先生和李肇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仍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使用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388,099,273.19元,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8.82%,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詹晓华先生,男,196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1981年8月至1984年8月在上饶文艺学校任教师;1984年8月至1997年3月在上饶地直机关历任党委干部、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1997年3月至1999年8月在上饶县枫岭头镇任党委书记;1999年8月至2002年11月在上饶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任主任;2002年11月—2005年6月在万年县委任副书记。2005年6月—2012年6月在上饶市委历任副秘书长、市接待办主任、党组副书记、办公厅主任,接待办主任。2012年6月—2018年1月在上饶市发改委任主任,党组书记。2018年1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晓华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黄长远先生,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在读,高级经济师。1984年至1996年在南安经商。1996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2年至2007年12月担任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主要成果及曾获荣誉包括:2000年至2005年,连续五年被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先进工作者;2004年南安市劳动模范;2006年泉州市劳动模范;2011年被泉州市首届创新企业推介活动评为最具创新力企业家;2000年参加YS/T436-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行业标准起草;2000年-2007年多次参加国内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起草;2007年9月参加ISO/TC79阳极氧化复合膜国际标准起草;2012年被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海西创业英才”;2014年1月至今任南安市美林商会会长,同年被评为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劳动模范;2015年被评为南安市优秀拔尖人才;2016年入选南安市非公职称评审专家库,同时当选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理事
长。2017年被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评为“2016年度泉州经济人物”;2018年被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评为“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被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评为“2018年度福建省杰出质量人物”; 2019年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有色金属标准化20年突出贡献奖”。
黄长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542500股,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是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27531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7.86%)之妹夫,是现任董事黄印电的姐夫,与公司股东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5319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5.38%)为姑侄关系,与现任监事周剑为连襟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黄印电先生,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1988年至1992年在南安经商。1993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2年至2007年12月担任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542500股,为公司并列第五大股东;与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27531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7.86%)为兄弟关系,与公司股东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5319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5.38%)为叔侄关系,公司现任董事黄长远为黄印电之姐夫、现任监事周剑为黄印电之姐夫;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占峰先生,男,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1990年12月至1994年12月在空降兵39438部队服役当班长;1998年8月至2001年11月在上饶县上泸镇人民政府任党政办主任;2001年12月至2006年8月在上饶县董团乡人民政府历任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常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2006年8月至2017年6月在上饶经开区董团乡人民政府历任党委副书记、乡长、
党委书记;2017年7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峰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周国军先生,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1993年8月至1999年1月在上饶县望仙乡政府计生办任职;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在上饶县望仙乡政府任人大副主席;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在上饶县望仙乡政府任常务副乡长;2003年2月至2006年4月在上饶县茗洋乡政府任党委副书记、乡长;2006年4月—2010年1月在上饶县湖村乡政府任党委副书记、乡长。2010年1月—2013年5月在上饶县望仙乡政府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3年5月—2016年6月在上饶县田墩镇任党委书记。2016年6月—2018年7月在上饶县旭日街道任党工委书记。2018年7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国军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张宇宏先生,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1991年9月至2016年10月在上饶市审计局历任科员、培训中心副主任、培训中心主任、经济责任审计科长、信息中心主任;2016年11月- 至今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宇宏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陈金龙先生,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7年列入福建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8年列入福建省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曾任华侨大学管理信息系助教、讲师,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泉州金融改革咨询专家、福建省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泉州市经纶企业管理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长。
陈金龙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涂书田先生,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硕士生导师,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
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诉讼法、民商法领域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历任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涂书田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李肇兴先生,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第32届台湾杰出职业经理人、第20届台湾中部杰出职业经理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台湾朝阳科技大学企业管理系讲师,樱花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子公司)监事,卜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樱花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李肇兴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