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公司”或“发行人”)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根据2019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2020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预计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经纪业务佣金收入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证券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公司为其提供经纪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关联方委托公司进行定向资产管理,公司将按统一规定收取管理费、业绩提成等费用。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认购或申购公司管理的金融产品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关联方可能参与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份额。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固定收益业务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每一期的参与上限不超过当期发行额 | 一级市场认购、二级市场债券投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的债券交易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的30%,因债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每一期主承销金额以实际协商结果为准。 | 资、债券回购,一级市场债券主承销。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投资银行业务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因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公司为其提供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方共同投资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合伙及其他特殊目的主体,购买资产等。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产品代销、席位租赁 | 其他关联方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公司代销关联方管理的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并为其提供交易单元,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席位费和佣金。 |
公司持有或申购金融产品 | 其他关联方 |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资产配置需要,调整或增加规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 |
投资咨询顾问服务 | 其他关联方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收取咨询费。 |
出租房地产 | 其他关联方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地产,并收取租金。 |
基金管理、托管费收入 | 其他关联方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基金管理或托管等服务,收取相关费用,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
关联方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 | 关联方购买公司 |
购买公司发行的融资工具 | 限公司 | 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和产品约定支付利息等相关费用。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存款利息 | 其他关联方 | 因自有资金存款和客户资金存款规模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公司在关联方发生存款,并取得利息收入,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
利息支出 | 其他关联方 | 因具体规模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因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发生同业拆借、进行收益权转让交易,支付利息费用,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控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9,020,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0%,是公司控股股东。国控集团成立于1999年
月
日,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截至2019年末,国控集团注册资本
亿元,住所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
号琥珀新天地东苑
号楼。
(二)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9年末,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出版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6,133,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7%;其中通过“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0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6.47%,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安徽出版集团成立于2005年
月
日,注册资本约
10.32亿元,法定代表人
为王民,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三)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末,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8,82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公司董事瞿元庆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方创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四)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皖能电力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五)其他关联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国控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制定。
(二)协议的签订情况在预计的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2020年3月27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2020年6月9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雪松石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