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文)(以下简称“128号文”)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或“上市公司”)股票波动是否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因筹划实施重大资产出售,上市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了《天士力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该公告属于股价敏感重大信息。上市公司股票在该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16日期间)涨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股票敏感重大信息公告日前第20个交易日收盘价 (2019年11月19日) | 股票敏感重大信息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 (2019年12月16日) | 涨跌幅 |
天士力-股票收盘价格(元/股) | 15.0500 | 15.2900 | 1.59% |
上证指数-收盘(000001.SH) | 2,933.9900 | 2,984.3920 | 1.72% |
上证医药指数-收盘(000037.SH) | 6,723.6170 | 6,336.5330 | -5.76% |
天士力相对于大盘涨幅 | - | - | -0.12% |
天士力相对于行业板块涨幅 | - | - | 7.35% |
上述期间内,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1.59%,未超过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上证指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上证医药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0.12%和
7.35%,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相关标准,股价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形。
经核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前20个交易日价格波动未超过20%,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