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9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