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定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6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4.38%,以下简称“首钢集团”)《关于提议增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首钢集团提出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公告》。
二、对临时提案的合规性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提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首钢集团将对该提案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今日将同时发布《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三、备查文件
首钢集团《关于提交首钢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