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于2020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定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6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4.38%,以下简称“首钢集团”)《关于提议增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首钢集团提出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首钢集团提出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公告》。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内容不变,现将会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的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2020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二《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三《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且为负值,因此根据《公司章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提案六《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提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提案八《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提案九《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十《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提案十一《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提案十二《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风险处置预案》。
提案十三《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该提案为临时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公告》。
提案十四《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说明》。
提案十五《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提案十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提案十七《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提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提案十九《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该提案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
提案二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鉴于独立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研究与决策事项增多,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加大了责任,同时考虑北京地区工资水平增长变化,在参照目前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及北京部分国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的基础上,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9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
提案二十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该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张斌连续6年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对上述独立董事进行调整,选举刘燊、彭锋为新的独立董事人选(简历附后),两位人选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二十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二十三《关于总经理2019年度薪酬兑现及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2.00 | 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 √ |
3.00 | 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
4.00 |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00 |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 √ |
11.00 | 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 √ |
12.00 | 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 √ |
13.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子议案数:(12) |
15.01 | 发行规模 | √ |
15.0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15.03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 |
15.04 | 债券期限及品种 | √ |
15.05 |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 √ |
15.06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5.07 | 增信方式 | √ |
15.08 | 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 |
15.09 | 承销方式 | √ |
15.10 | 上市安排 | √ |
15.11 | 偿债保障措施 | √ |
15.12 | 决议的有效期 | √ |
16.00 |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子议案数:(14) |
16.01 | 发行规模 | √ |
16.0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16.03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 |
16.04 | 债券期限及品种 | √ |
16.05 | 递延支付利息权 | √ |
16.06 | 强制付息事件 | √ |
16.07 |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 √ |
16.08 | 赎回选择权 | √ |
16.09 |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 √ |
16.10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6.11 | 增信方式 | √ |
16.12 | 承销方式 | √ |
16.13 | 上市安排 | √ |
16.14 | 决议的有效期 | √ |
17.00 | 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子议案数:(9) |
17.01 | 注册规模 | √ |
17.02 | 债券期限 | √ |
17.03 | 发行对象 | √ |
17.04 | 发行方式 | √ |
17.05 | 发行利率 | √ |
17.06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7.07 | 增信方式 | √ |
17.08 | 承销方式 | √ |
17.09 | 决议的有效期 | √ |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21.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2)人 |
21.01 | 选举刘燊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21.02 | 选举彭锋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无需投票提案 |
22.00 |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 |
23.00 | 关于总经理2019年度薪酬兑现及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19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9号院2号楼三层。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0年6月1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院2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68873028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从相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2.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2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
2.00 | 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 √ | |||
3.00 | 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 |||
4.00 |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 √ | |||
11.00 | 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 √ | |||
12.00 | 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 √ | |||
13.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
15.01 | 发行规模 | √ | |||
15.0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15.03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 | |||
15.04 | 债券期限及品种 | √ | |||
15.05 |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 √ | |||
15.06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15.07 | 增信方式 | √ | |||
15.08 | 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 | |||
15.09 | 承销方式 | √ | |||
15.10 | 上市安排 | √ | |||
15.11 | 偿债保障措施 | √ | |||
15.12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16.00 |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
16.01 | 发行规模 | √ | |||
16.0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16.03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 | |||
16.04 | 债券期限及品种 | √ | |||
16.05 | 递延支付利息权 | √ | |||
16.06 | 强制付息事件 | √ | |||
16.07 |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 √ | |||
16.08 | 赎回选择权 | √ | |||
16.09 |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 √ | |||
16.10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16.11 | 增信方式 | √ | |||
16.12 | 承销方式 | √ | |||
16.13 | 上市安排 | √ | |||
16.14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17.00 |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
17.01 | 注册规模 | √ | |||
17.02 | 债券期限 | √ | |||
17.03 | 发行对象 | √ | |||
17.04 | 发行方式 | √ | |||
17.05 | 发行利率 | √ | |||
17.06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17.07 | 增信方式 | √ | |||
17.08 | 承销方式 | √ | |||
17.09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21.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21.01 | 选举刘燊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21.02 | 选举彭锋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