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公司”或“发行人”)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承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孚通信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天孚通信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01,910股,每股价格15.70元,募集资金合计189,999,98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517,101.8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482,885.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8]B0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9,911.6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155.02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43.26 万元、理财收益675.15 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万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 89190078801100000323 | 9,114.4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 | 193242326302 | 40.59 |
合计 | —— | 9,155.02 |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产品的范围、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4、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现金管理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需满足保本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白 岚 | 钱亚明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