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向下属公司西安传化盛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盛世”)提供不超过30,000万的财务资助,期限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 2021年10月11日止。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传化西北运营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传化盛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1号华东万和城1幢31707室
法定代表人:张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MAB0GGDT86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结构情况:杭州传化盛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盛世”)持股90%,西安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龙湖”)持股10%。
公司治理:西安盛世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杭州盛世委派1名董事、西安龙湖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由西安龙湖委派的董事担任。本公司对西安盛世不纳入并表范围。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6月11日,西安盛世总资产4,500万元,净资产4,5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与公司关系:西安盛世为本公司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情况
根据西安盛世传化西北运营中心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传化物流及西安龙湖按照20%、80%的比例分阶段提供股东借款,借款的期限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 2021年10月11日止,年利率为零。其中,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向西安盛世派驻董事、监事及副总等管理人员,并通过相关证照、印签共管等方式实现风险防范,且传化物流将与西安盛世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确保资金安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足传化西北运营中心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西安盛世将围绕西安市打造“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战略目标,建设物流行业区域总部,推动西安智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以形成智慧高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西安盛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快速推进传化西北运营中心项目,符合公司经营需要。西安盛世的其他股东也相应提供了财务资助,公司为西安盛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6月11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 万元,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