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接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策源股份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进行的合理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源 周旭 杜惟毅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