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9715 | 美硕科技 | 2020年6月24日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说明》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同步公告的《关于调整 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 )
(二)审议《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调整后)》
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同步公告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调整后)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年6月29日早上8:30-9: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虞彭鑫;电 话:0577-62836158
(二) 会议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