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关于变更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杨海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将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后续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孟灏女士接替杨海生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负责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齐明先生、孟灏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杨海生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孟灏女士简历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附件:
孟灏女士简历
孟灏女士:毕业于巴斯大学,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兴业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了奥维通信(002231)、中联电气(002323)、天奥电子(002935)等IPO项目,湘潭电化(002125)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康盛股份(002418)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多家企业上市改制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