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6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因年报个别数据有误,现对相关数据进行修订,形成《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具体修订如下(修订部分以加粗文字表示):
“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二)担保情况”修订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长城集团 | 352 | 2018-06-22 | 2018-06-22 | 2018-12-22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是 | 352 | 否 | 是 | 控股股东 |
天目 | 公司 | 长城集团 | 500 | 2018-08-17 | 2018-08-17 | 2019-02-17 | 连带 | 否 | 是 | 500 | 否 | 是 | 控股股东 |
药业 | 本部 | 责任担保 |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长城影视 | 2,500 | 2018-06-29 | 2018-09-12 | 2019-01-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1,400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长城影视 | 770 | 2018-11-23 | 2018-11-16 | 2019-01-15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是 | 770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黄山天目 | 全资子公司 | 李某某、潘某某、梅某某三位员工 | 500 | 2018-03-22 | 2018-03-22 | 2021-03-22 | 一般担保 | 是 | 否 | 0 | 否 | 否 | 其他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522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3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3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7.7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3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9,3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999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599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 |
修订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的违规担保情况:(1)2018年6月为关联方长城影视向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借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长城影视未能归还本息合计1,4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担保责任仍未解除;(2)2018年6月,长城集团向个人借款352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该笔借款目前已归还;2018年8月,长城集团个人借款5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借款仍未归还;(3)2018年11月,关联方长城影视个人借款77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借款目前已归还;(4)2018年3月,公司以黄山天目房产作抵押、通过个人名义向屯溪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借款500万元转入公司账户,未经审议,上述借款已归还。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长城集团 | 352 | 2018-06-22 | 2018-06-22 | 2018-12-22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是 | 352 | 否 | 是 | 控股股东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长城集团 | 500 | 2018-08-17 | 2018-08-17 | 2019-02-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500 | 否 | 是 | 控股股东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长城影视 | 2,500 | 2018-06-29 | 2018-09-12 | 2019-01-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1,400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长城影视 | 770 | 2018-11-23 | 2018-11-16 | 2019-01-15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是 | 770 | 否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黄山天目 | 全资子公司 | 李某某、潘某某、梅某某三位员工 | 500 | 2018-03-22 | 2018-03-22 | 2021-03-22 | 一般担保 | 是 | 否 | 0 | 否 | 否 | 其他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622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3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3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7.7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3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9,3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999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599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本报告期的违规担保情况:(1)2018年6月为关联方长城影视向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借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长城影视未能归还本息合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