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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股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2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12,42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84%。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田汉、李万通、王维东于2020年6月11日与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0)海农商行高保字〔G2〕第0219号),京汉股份、田汉、李万通、王维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设”)与海安农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2,5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 28日、2020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16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

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亿元,授权华东建设预计担保金额为6亿元,因本次担保事项为续贷担保,本次担保前为华东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华东建设的担保额度剩余51,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2日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开发区迎宾路8号法定代表人:李万通注册资本:19348万元整主营业务范围:建筑、机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金属门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业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电安装、防水防腐保温、电子与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设施、地基与基础、桥梁、隧道、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华东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4.8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201,614,693.441,197,349,206.57
负债总额1,019,893,089.781,024,386,850.56
其中:1.金融机构贷款总额360,000,000.00360,000,000.00
2.流动负债总额968,003,419.511,009,497,180.29
净资产181,721,603.66172,962,356.01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3月
营业收入799,248,865.5030,559,902.33
利润总额18,966,867.48-8,634,688.60
净利润16,339,485.85-8,759,247.65

注:以上2019年数据已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田汉李万通王维东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2,500万元。

2、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田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万通为华东建设法定代表人,王维东为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京汉股份、田汉、李万通、王维东之间对华东建设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平公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12,42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84%。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京汉股份与海安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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