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签名:何威风 王学军 张荣芳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