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12号,以下简称“《2019年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收到《2019年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2019年年报问询函》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截至目前,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已对《2019年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完成了确认工作,中介机构也已经出具相关专项说明。
公司对《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答复具体如下:
问题1
你公司2019年以15亿元对价出售普莱德全部股权,并获得业绩补偿。本次交易实施增加你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约13.55亿元(包括出售普莱德的收益以及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收益)。请说明业绩补偿收益和出售普莱德股权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
答复:
1、业绩补偿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2019年11月25日签订的《协议书》可知,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针对原《业绩补偿协议》中出现的纠纷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即约定东方精工以1元回购的固定数量为293,520,139股的自身权益工具,作为业绩补偿的对价。
根据《协议书》,东方精工和普莱德原股东约定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因此,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即在2019年11月25日协议签订日,原《业绩补偿协议》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结算方式得到了双方的确认。虽然在签订日后仍需完成各种流程,但固定数量的股份是在2019年11月25日签订的协议中予以最终确定的,后续的流程并不会对交付股份的固定数量产生影
响。因此,东方精工应当在2019年11月25日终止确认原《业绩补偿协议》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又由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对价是获得东方精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故而应当在11月25日按照当天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权益工具;由于其为一项权益工具,在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无需就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作出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业绩补偿收益=回购股份数量*(2019年11月25日东方精工股票收盘价4.93元/股)。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公式 | 金额 |
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 ① | 29,352.01 |
股票价格(元/股) | ② | 4.93 |
业绩补偿收益 | ③=①*② | 144,705.43 |
在个别报表层次,按照上述处理方法计算得出的业绩补偿收益,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收益。
上述业绩补偿收益的会计确认和处理方式已经得到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的确认,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都采用了上述处理方式。
公司在2019年12月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等公告中包含的对业绩补偿收益的会计处理方式的描述,是基于当时时间点上公司和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对相关实施的了解、预测和判断做出的,公司已在上述相关公告中声明:“业绩补偿实施对2019年度业绩的影响金额,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相关数据为准。”
2、出售普莱德股权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出售普莱德全部股权,出售后对普莱德丧失控制权,按照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并报表层次的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原持股比例]-商誉。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公式 | 金额 |
转让对价 | ① | 150,000.00 |
商誉账面原值 | 414,226.91 | |
商誉减值准备 | 384,816.19 | |
商誉净值 | ② | 29,410.72 |
普莱德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 ③ | 129,741.64 |
合并投资收益 | ④=①-②-③ | -9,152.36 |
在个别报表层次将出售普莱德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对普莱德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层次按照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计算得出出售普莱德股权的收益,在合并报表层次确认为年初未分配利润和投资收益。综上,业绩补偿和出售普莱德股权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55亿元(包含业绩补偿收益14.47亿元+出售普莱德股权的合并投资收益-0.92亿元)。
问题2
你公司2019年四个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分别为16.57亿元、-3.25亿元、7.44亿元和21.16亿元。请说明第二季度支付现金为负的原因,以及第四季度支付现金较前三个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
答复:
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主要有如下两点:
1. 2019年1季度公司原子公司普莱德(2019年末已出售)收到核心客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合计11.5亿元的现金(其中包含向普莱德预付的货款),普莱德在收到上述资金后,以其中部分预收现金作为保证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能够为其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在编制和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在充分获取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确认该笔业务的实质后,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普莱德实施上述事项相关的现金流的会计处理方式做了调整,具体为将8.5亿元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调整到“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从而导致2019年公司第2季度(2019年4月~6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当期发生数为负数。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9年一季报 | 2019年半年报 | |
1-3月发生数 | 1-6月发生数 | 其中:调整1-3月发生数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57,037,695.71 | 1,331,701,848.31 | -850,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041,364.38 | 1,388,396,306.96 | 850,000,000.00 |
2. 2019年第四季度,由于普莱德前期支付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以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普莱德2019年9月末应付账款余额为28.9亿、2019年11月末应付账款余额为13.88亿),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加约16.5亿元,并最终导致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发生的、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金额相较于前三个季度大幅增长。
此外,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业务”2019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的合计金额约为18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问题3
你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9.74亿元,同比增长50.6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7.61亿元,同比增长12%。请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波动幅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答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划分为“高端智能装备”和“汽车核心零部件”两大板块。
1. 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的营业收入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10,609.74 | 424,445.94 | 67.4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1,809.56 | 248,307.34 | 25.57% |
其中,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业务主体普莱德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背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背书金额 |
2019年1-6月 | 227,813.51 | 243,324.38 |
2019年7-11月 | 83,996.05 | 423,336.39 |
合计 | 311,809.56 | 666,660.76 |
(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包含票据到期承兑、托收收到的现金)如上表所示,普莱德2019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约为23亿元,该金额主要构成是2019年1季度普莱德核心客户北汽新能源提前支付了约为11.5亿元的货款,该笔预付款导致普莱德在2019年上半年的销售现金回款发生额较大,相对而言销售票据回款的占比下滑,是导致2019年上半年普莱德账面应收票据账面余额相较于报告期初的增长幅度小于普莱德当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主要原因。
2019年下半年,普莱德销售回款的主要方式是以收到客户背书转让的票据为主,金额约为42.33亿元,以票据方式回款发生额较大,明显高于2019年上半年。
综合全年来看,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的营业收入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普莱德本期收到客户以票据背书方式支付的货款金额增加,2019年普莱德收到的票据背书金额为66.67亿元,较2018年票据背书金额为29.91亿元增加36.75亿元。
2. 高端智能装备板的营业收入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6,740.63 | 237,689.02 | 20.6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4,311.87 | 266,065.51 | -0.66%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高端智能装备”板块的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子公司Fosber集团部分客户付款问题导致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收到的0.79亿元的货款,实际于2020年1月收到,导致“高端智能装备”板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出现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未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本期收到客户以票据背书方式支付的货款金额增加导致。
问题4
你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0.8亿元,同比增长67.64%。请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2019年发展情况,说明该类产品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答复:
1、根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19年1-12月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62.4GWh,同比2018年增长9.5%。其中,三元动力电池装机量38.75GWh,同比增长26.22%。
2、新能源汽车出货的产品结构出现变化,其中纯电动乘用车保持30%以上的增长,平均单台车的装载电量增长且动力电池不同材料体系的出货出现分化,其中三元材料占比增长明显。
3、公司原子公司普莱德(2019年末已出售)之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系统产品在2019年前11个月实现营业收入70.8亿元,同比增长67.64%。其中电池系统出货台数达到12.97万台,同比增长51%,销售电量达到6.992GWh,同比增长117%。
4、2019年普莱德出货的动力电池系统中,纯电动乘用车占比超过97%,三元材料电池的占比超过97%;同时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化,单台电量由2018年的约37.5KWh增长到2019年的约53.9KWh。
综上所述,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营业收入增长态势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问题5
你公司2016年收购意大利EDF公司时形成的商誉2019年期初数为6,889万元,报告期内对该项商誉计提减值6,875万元。请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主要参数及其合理性。
答复:
(一)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1、确认商誉减值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章第五条第(六)项“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则公司收购意大利EDF公司时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已存在减值迹象。
在对商誉减值测试时,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EDF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将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减去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金额确定商誉减值金额。
考虑到EDF资产组不存在一个公平交易的销售协议价格,资产组也无活跃交易市场,同时也无法获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案例,故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应当以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故采用收益法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以此作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商誉减值的具体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意大利EDF | |
对意大利EDF公司的持股比例 | 100% | |
(1)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①对应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3,723.20 |
②商誉账面价值(注1) | 6,861.39 | |
合计=①+② | 10,584.59 | |
(2)可收回金额 | ①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不适用 |
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3,698.65 | |
③可回收金额取①和②中较高者 | 3,698.65 | |
(3)商誉减值金额(注2) | 6,861.39 |
注1:意大利EDF商誉账面原值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变动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
注2:由于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小于意大利EDF资产组账面价值和全部商誉账面价值之和,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6,885.93万元,由于商誉减值金额大于商誉原值,因此本期商誉减值金额为人民币6,861.39万元(包含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减值金额人民币6,875.35万元及汇率变动影响产生的的商誉减值金额人民币-13.96万元)。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及其合理性分析
1、营业收入
单位:万欧元
项目/年度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业务收入 | 1,974.20 | 2,088.98 | 2,226.71 | 2,364.45 | 2,502.18 |
备件、服务收入 | 120.00 | 126.00 | 132.30 | 138.92 | 145.86 |
营业收入合计 | 2,094.20 | 2,214.98 | 2,359.01 | 2,503.36 | 2,648.04 |
意大利EDF的主要产品为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并提供相关的备件、服务,主要销往欧美等地。管理层根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在综合考虑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商业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预计。各类收入预测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1)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业务收入
从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分析,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和数字印刷技术的发展,瓦楞纸包装市场将保持增长趋势。根据相关研究,2017年,全球保护性包装市场价值243.1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37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5.57%。
从公司未来商业规划分析,近几年,意大利EDF加大了产品的研发投入及销售业务的推广,以满足设备采购方在投资购买设备时考虑对生产效率及质量提升的要求,故管理层预测未来年度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销量将保持小幅度增长。
从瓦楞印刷设备行业的发展来看,其年度结果均有变化,年增长率是一个短期的概念,故本次不采用该指标进行比较,复合增长率是长期时间基础上的核算,更能够说明行业增长或变迁的潜力和预期,故而本次选取复合增长率指标进行分析。根据资产组的预测过程得出资产组中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业务2017年至
2024年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为6%,该复合增长率较全球保护性包装市场的复合增长率5.57%相比略高,但发展趋势均处于上涨趋势,差异较小,考虑到资产组近几年加大了产品的研发投入及销售业务的推广,故认为本次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业务的收入增长率预测具有合理性。
(2)备件、服务收入
从历史数据上看,2017-2019年备件和服务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19年的技术服务收入为意大利EDF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设计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技术收入,此项收入为一次性偶然收入,未来预计不会发生。管理层预计备件、服务收入2020年维持在120万的水平上,未来年度随着历史年度销售产品的存量市场对备件和服务的需求及新销售设备的增长,备件和服务收入以每年以5%的增速进行预测。
2020年-2024年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在6%左右,由于备件、服务收入为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业务的相关配套服务,故其增长率与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差异较小,具有合理性。
2、毛利率
项目/年度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毛利率 | 15.12% | 15.23% | 15.36% | 15.47% | 15.56% |
意大利EDF未来年度预计毛利率维持在15%左右。2017年至2019年的毛利率分别为15.74%、13.48%、20.84%,其中2019年的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是由于2019年包含一笔技术服务收入(约为147万欧元)为意大利EDF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设计瓦楞印刷及配套设备技术收入,此项收入为一次性偶然收入,未来预计不会发生。扣除该笔技术服务收入后的2019年毛利率为15.02%。故未来年度预计毛利率水平与历史年度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小,本次预测期的毛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3、折现率
意大利EDF资产组预测期的税前折现率取12.01%。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的选取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计算得出,各指标参数的选取情况及确定依据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指标 | 选取参数 | 确定依据 |
税前折现率WACCBT | 12.01% | WACCBT=Ke×E/(D+E)/(1-T)+ Kd×D/(D+E) |
权益资本成本(税后) Ke | 12.44% | Ke = Rf+β×ERP+Rc |
无风险报酬率Rf | 1.37% | 取意大利长期政府债券收益率 |
无财务杠杆的Beta -βU | 0.6278 | 选取同类或相似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计算出按总市值加权的剔除杠杆原始Beta。 |
有财务杠杆的Beta -βL | 0.8236 | βL=(1+(1-T)×D/E)×βU |
所得税税率 T | 24.00% | 企业未来所得税率 |
市场风险溢价 ERP | 8.59% | 参考国内外针对市场风险溢价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 |
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 4.00% | 综合经营管理、行业竞争地位、公司规模、特殊因素等方面 |
目标企业资本结构 D/E | 41.04% | D/E |
E/(D+E) | 70.90% | 参考可比公司资本结构 |
D/(D+E) | 29.10% | 参考可比公司资本结构 |
债务资本成本 Kd | 1.371% | 意大利1年以上的银行贷款利率 |
如上表所示,折现率各参数预测依据充分,与相应的宏观、行业、特定市场、特定市场主体的风险因素相匹配,与未来现金净流量均一致采用税前口径,故折现率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具有合理性。
问题6
你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74亿元,2019年末在职员工数量1,634,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1亿元,2018年末在职员工数量2,199。请说明2019年度人均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答复:
造成上述情形的主要原因在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19年度集团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反映公司2019年1月~12月期间确认的营业收入,属于期间数据,并且其中包含原子公司普莱德2019年1月~11月的确认的营业收入。与此同时,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9年末在职员工数量数据,反映的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点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经营主体在职员工的总数量。
公司在于2019年12月30日提交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公告》中已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公告提交披露日)普莱德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暨普莱德已经不属于东方精工子公司。因此,公司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在职员工人数时未将普莱德纳入范围。
普莱德员工数量人数较多,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莱德在职员工数量约为760人。
综上:
公司2019年底前出售普莱德,导致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统计范围,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数量的统计范围出现差异: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中包含普莱德2019年1月~11月确认的营业收入,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在职员工数量中未包含普莱德员工。因而导致2019年度人均实现营业收入,相较于2018年度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该情形仅因统计口径差异而产生,不存在其他原因
与此同时,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业务板块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人均实现营业收入”情况相对较为稳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期间 | 项目 | 高端智能装备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元) | 2,376,890,214.84 |
年末在职员工数量 | 1,439 | |
人均实现营业收入 | 1,651,765.26 |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元) | 2,867,406,250.70 |
年末在职员工数量 | 1,634 |
人均实现营业收入 | 1,754,838.59 |
问题7你公司应收账款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组合,其中,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2.48%、0.55%、4.14%、2.02%、15.59%、27.53%。请说明:
(1)1至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小于1年以内账龄的计提比例、3至4年账龄的计提比例小于2至3年的计提比例的原因;
(2)结合你公司历来应收账款回款、实际坏账发生情况等,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答复:
一、1至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小于1年以内账龄的计提比例、3至4年账龄的计提比例小于2至3年的计提比例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947.03 | 1,410.77 | 2.48 |
1至2年 | 2,843.59 | 15.57 | 0.55 |
2至3年 | 565.87 | 23.41 | 4.14 |
3至4年 | 294.36 | 5.94 | 2.02 |
4至5年 | 215.09 | 33.53 | 15.59 |
5年以上 | 505.61 | 139.22 | 27.53 |
合计 | 61,371.56 | 1,628.44 |
备注:上述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组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包含国外子公司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其中国外子公司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687.91 | 1,211.98 | 2.60 |
1至2年 | 2,532.15 | ||
2至3年 | 331.82 | ||
3至4年 | 274.56 | ||
4至5年 | 148.02 | ||
5年以上 | 366.40 | ||
合计 | 50,340.86 | 1,211.98 |
剔除上述国外子公司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外,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259.12 | 198.79 | 1.94 |
1至2年 | 311.44 | 15.57 | 5.00 |
2至3年 | 234.05 | 23.41 | 10.00 |
3至4年 | 19.81 | 5.94 | 30.00 |
4至5年 | 67.07 | 33.53 | 50.00 |
5年以上 | 139.22 | 139.22 | 100.00 |
合计 | 11,030.70 | 416.46 |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组合中1至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小于1年以内账龄的计提比例、3至4年账龄的计提比例小于2至3年的计提比例的主要原因是报告将国外子公司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坏账准备披露在账龄分析组合。
二、结合你公司历来应收账款回款、实际坏账发生情况等,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回复:
1. 近两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划分为“高端智能装备”和“汽车核心零部件”两大板块,其中“高端智能装备”板块又细分为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瓦楞纸板生产线相关业务(国外)、舷外机业务。其中:
“汽车核心零部件”、 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和舷外机业务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瓦楞纸板生产线相关业务(国外),由于该业务销售产品是大型瓦楞纸板生产线,单价高、单个合同金额大,整体上客户数量较少,相关业务主体能够实现对订单交付验收、客户回款进度等情况的实时跟踪和监控,并且由于该部分业务的面向的主要客户是北美和欧洲客户,根据市场规则和约定俗成的惯例,客户一般会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因此,对于瓦楞纸板生产线相关业务(国外)发生的应收账款之坏账准备的计提,公司能够做到全部以个别认定法处理,进而实现坏账计提更贴近于商业上的实际情况,计提金额更加准确。
下面分别对国内公司和国外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进行统计。
A. 国内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未经审计) | 期后回款比例(%) | |
1年以内 | 10,259.12 | 6,416.57 | 62.55 |
1至2年 | 311.44 | 196.77 | 1.92 |
2至3年 | 342.95 | 1.58 | 0.02 |
3至4年 | 19.81 | ||
4至5年 | 67.07 | ||
5年以上 | 139.22 | 1.15 | 0.01 |
合计 | 11,139.60 | 6,616.07 | 64.49 |
备注:上述回款金额包含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和舷外机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未经审计) | 期后回款比例(%) | |
1年以内 | 112,472.02 | 99,135.09 | 88.14 |
1至2年 | 15,619.48 | 2,110.13 | 13.51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未经审计) | 期后回款比例(%) | |
2至3年 | 1,210.43 | 4.78 | 0.40 |
3至4年 | 195.96 | 0.32 | 0.16 |
4至5年 | 54.95 | 2.03 | 3.70 |
5年以上 | 88.19 | ||
合计 | 129,641.03 | 101,252.35 | 78.10 |
备注:上述回款金额包含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和舷外机业务。B. 国外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未经审计) | 期后回款比例(%) | |
应收账款 | 50,340.86 | 38,959.28 | 77.39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未经审计) | 期后回款比例(%) | |
应收账款 | 25,789.92 | 24,820.66 | 96.24 |
备注:2018年、2019年的期后回款统计至2020年6月1日。
截至2020年6月1日,报告期内国内公司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78.10%、
64.49%,国外公司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6.24%、77.3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资信等级较高的国内外知名公司,具备较强的付款能力,期后回款情况总体良好。
2. 近两年公司实际坏账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实际发生的坏账 | 2.61 | 58.02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的坏账分别为58.02万元、2.61万元,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较小。
3.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划分为“高端智能装备”和“汽车核心零部件”两大板块,其中“高端智能装备”板块又细分为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瓦楞纸板生产线相关业务(国外)、舷外机业务。其中:
“汽车核心零部件”、 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和舷外机业务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瓦楞纸板生产线相关业务(国外),由于该业务销售产品是大型瓦楞纸板生产线,单价高、单个合同金额大,整体上客户数量较少,相关业务主体能够实现对订单交付验收、客户回款进度等情况的实时跟踪和监控,并且由于该部分业务的面向的主要客户是北美和欧洲客户,根据市场规则和约定俗成的惯例,客户一般会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因此,对于瓦楞纸板生产线相关业务(国外)发生的应收账款之坏账准备的计提,公司能够做到全部以个别认定法处理,进而实现坏账计提更贴近于商业上的实际情况,计提金额更加准确。
由于“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的业务主体普莱德本期已经对外出售,因此此处不再对“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分析,下面只针对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和舷外机业务两种业务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A. 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
瓦楞纸箱成套印刷设备相关业务(国内) | 京山轻机 | 达意隆 | |
1年以内 | 1.00 | 3.00 | 5.00 |
1至2年 | 5.00 | 5.00 | 10.00 |
2至3年 | 10.00 | 15.00 | 20.00 |
3至4年 | 30.00 | 30.00 | 50.00 |
4至5年 | 50.00 | 4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报告期内瓦楞纸箱印刷成套生产线相关业务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执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在设备发货前能收到80%-90%的货款,且与瓦楞纸箱印刷成套生产线相关业务的期末应收账款90%以上在1年以内,而同行业公司京山轻机、达意隆1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比例分别为68%、38%;公司主要客户为资信等级较高的国内外知名公司,具备较强的付款能力,期后回款情况总体良好。
B. 舷外机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
舷外机业务 | 潍柴动力 | 全柴动力 |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5.00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50.00 |
报告期内未发现舷外机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存在重大差异。综上所述,未发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上述公司说明的情况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了解的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8
你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新增115.94亿元,本期终止确认123.52亿元。请说明本期发生大额应收款项新增和终止确认的原因。
答复:
1. 应收款项融资定义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公司依据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相关金融工具的列报进行重新表述。将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重分类该类余额,由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列报。
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
单位:亿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8.04 | 115.94 | 123.52 | -9.90 | 0.55 | |
其中:普莱德内部票据背书转让 | 29.23 | 29.23 |
从上表可知,应收项融资本期新增和本期终止确认的金额中包含普莱德内部票据背书转让29.23亿元,剔除普莱德内部票据背书的影响外,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加86.71亿元,本期终止确认为94.29亿元。
3. 按公司主营业务列示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汽车核心零部件 | 应收票据 | 17.41 | 84.26 | 91.77 | -9.90 | ||
高端智能装备 | 应收票据 | 0.62 | 2.45 | 2.52 | 0.55 | ||
合计 | 18.04 | 86.71 | 94.29 | -9.90 | 0.55 |
备注:应收项融资本期新增和本期终止确认的金额中已剔除普莱德内部票据背书转让29.23亿元。
如上表所示,“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本期产销规模扩大,收到的票据和背书的票据均大幅增加。“高端智能装备”板块本期应收款项融资新增和终止确认的金额较小。
4、2019年“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营业收入和回款之间的勾稽
单位:亿元
项目 | 公式 | 金额 |
期初应收账款 | ① | 12.06 |
期初应收票据 | ② | 17.41 |
2019年1-11月营业收入(含税) | ③ | 82.34 |
小计 | ④=①+②+③ | 111.81 |
2019年1-11月客户以票据方式支付货款 | ⑤ | 84.26 |
2019年1-11月客户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货款 | ⑥ | 11.64 |
小计 | ⑦=⑤+⑥ | 95.90 |
差额 | ⑧=④-⑦ | 15.91 |
如上表所示,“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2019年1-11月实际收到的货款(包含以票据方式支付和以现金方式支付)为95.9亿元,小于期初应收账款、期初应收票据和2019年1-11月营业收入(含税)的合计金额111.81亿元,因此本期“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实际收到客户以票据方式支付货款的金额合理。
综上所述,本期发生大额的应收款项融资新增和终止确认的主要原因是“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本期产销规模的扩大,且普莱德的主要客户北汽新能源主要通过票据背书的方式支付货款,普莱德再将收到的票据背书给主要供应商宁德时代,因此本期收到的票据和背书的票据均大幅增加所致,基本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
问题9
你公司年报第79页披露委托理财当期发生额23.2亿元,年报第38页披露本期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44.43亿元,而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请说明年报中上述两处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一致的原因。
答复:
产生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报披露编制的相关法规细则中的口径,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口径存在差异所致。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79页“第五节 重大事项“之”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部分披露的2019年度公司发生的委托理财情况的数据,统计口径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系统全文版”中的相关要求:
“按类型披露的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
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的最大值。”然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38页“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四、资产与负债情况分析”部分披露的2019年度购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发生额,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公司2019年度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每笔发生额,简单加总累计后的总金额。按“单日最高余额”的统计口径统计出的2019年度“委托理财当期发生额
23.2亿元”中,未包含资金循环使用购买理财产品(暨单笔资金第一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2019年内到期赎回后,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按“每笔发生额简单加总累计”的方法统计的2019年度“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44.43亿元”中,包含了循环使用资金购买金融资产的情况。
综上,问题所述年报中两处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一致情况产生的原因仅为两个数据统计口径存在差异。
问题10
根据年报第75页披露,你公司2019年对宁德时代、北汽新能源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度均超过获批额度,请自查你公司对于超额关联交易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答复:
1. 2019年前11个月普莱德发生的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了东方精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额度
公司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显示:
公司对2019年度普莱德与北汽新能源发生的“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并提供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给予65.34亿元的额度预计;对2019年度普莱德与宁德时代发生的“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约51.35亿元的额度预计。
上述事项也已经通过了东方精工在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75页“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六、重大关联交易”之“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部分中,公司根据年报准则规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报告期内与任一关联方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75页披露,2019年1月~11月,普莱德与北汽新能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约为70.18亿元,其与宁德时代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约为53.82亿元,已经超出了东方精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额度。
2. 对超额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情况的说明
普莱德是东方精工在2017年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收购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是国内第三方动力电池Pack供应商。鉴于2018年度普莱德未能实现其原股东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过程中所做出的业绩承诺,2019年公司与普莱德原股东、普莱德等就上述事项发生了业绩补偿争议纠纷。最终,公司与普莱德原股东和普莱德以签署“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协议书》、出售普莱德100%股权和相关动力电池业务资产的方式,解决了相关争议纠纷。
上述争议纠纷发生时间点是2019年的上半年,而最终得到妥善解决的时间则为2019年11月~12月。在此期间,因业绩补偿争议纠纷的发生,导致双方在关联交易的监控、管理出现了问题,导致公司未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普莱德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数据和信息,因而未能及时对普莱德与宁德时代、北汽新能源超额关联交易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的发生有特定背景,与原子公司普莱德的商业模式、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发展变化情况、公司对原子公司普莱德的管理情况和相关业绩补偿争议纠纷等均直接相关。
在上市公司层面,东方精工对于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处理原则,自上市以来一直坚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法规、部门规章和制度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多年来一以贯之,公司不存在对重大日常
关联交易疏于管控,甚至纵容关联交易的主观动机。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本次超额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该补充履行有关决策程序,但鉴于下述客观事实和情况,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实际上已不具备现实必要性:公司已于2019年年末完成了对普莱德100%股权的整体出售,普莱德在法律层面与东方精工原有的母子公司关系已经解除,财务报表自2019年12月起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普莱德2019年前11个月内发生的超额关联交易,自2019年12月起对东方精工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影响。东方精工在2020年及以后年份,也不会再与宁德时代、北汽新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然而,因公司在客观上对2019年度原子公司普莱德超额关联交易的监督管控仍然存在问题,公司已经做了内部反思、学习和整改。后续公司将提升合规、规范运作水平,并重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应用指引,持续规范、提升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持续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对子公司的定期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运营审计、授权体系审计、人力资源审计、反舞弊审计等;另外,公司也启动了由集团法务部门牵头、多个相关部门参与的对国内外全体子公司之《公司章程》的全面审视、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总部对国内外各家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在法律框架内在各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加入与子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总部对子公司的管控措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在执行过程中能落到实处。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