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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长春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合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长春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需求,公司将全面参与长春市经济社会建设,双方拟在城市设施建设、文旅康养、园区开发、生态环境、旧城改造、环保水务、机场及军民融合等领域,通过PPP、BOT、施工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开展深度合作。未来五年,公司拟在长春投资总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人民币。具体合作项目将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商议,双方签署具体协议后推进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发挥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综合业务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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