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6月4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年6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 256 号,泰达大厦 18 楼公司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4名)。董事刘清、郭有智、李清、王春青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新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