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0年12月3日上午10:00时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掬泉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C栋3楼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何正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 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315,408,068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3.7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正宇、何小远、何泳渝、陈宇、刘建国、熊翌旭、郑德珵、刘国常、张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郑德珵、刘 国常、张平为独立董事。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何正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何小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何泳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陈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熊翌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郑德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选举刘国常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选举张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2010年11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邓顿、苏显昌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邓顿、苏显昌与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素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 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邓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苏显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40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10年11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员工宿舍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408,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韩蔚律师和赵静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