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之核查意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东方精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现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拟调整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2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东方精工或东方精工全资子公司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取消授予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经过调整后,公司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2人调整为40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
总数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26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40万股。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除上述
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邱业致 |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900 | 33.33% | 0.58% |
谢威炜 |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 100 | 3.70% | 0.06% |
周文辉 | 董事会秘书 | 120 | 4.44% | 0.08%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7人) | 1,140 | 42.22% | 0.74% | |
预留部分 | 440 | 16.30% | 0.29% | |
合计 | 2,700 | 100.00% | 1.75% |
二、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东方精工或东方精工全资子公司离职,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取消授予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经过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2人调整为40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26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东方精工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