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4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达到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