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集团”)转发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04民特31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案件基本情况及法院裁定
1. 《民事裁定书》【(2020)粤0304民特313号】涉及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6年9月1日签订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2016年9月2日签订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西南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质押未名医药股票(股票代码:002581)共620万股,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融出资金共计107,923,400元,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3月2日。
2016年9月9日签订了《西南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质押未名医药股票(股票代码:002581)共900万股,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融出资金共计148,999,500元,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3月9日。
2016年9月21日签订了《西南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质押未名医药股票(股票代码:002581)共4000万股,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融出资金共计655,460,000元,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
2016年12月16日签订了《西南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充质押未名医药股票(股票代码:002581)共24万股,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3月2日。2016年12月28日分别签订了三份《西南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充质押未名医药股票(股票代码:002581)327,000股、342,000股、1,095,000股,购回交易日期分别为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21日。
2. 福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粤0304民特313号】裁定如下: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未名集团持有的未名医药(股票代码002581)股票57,204,000股。申请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处分上述股票及孽息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787,076,920元、利息56,803,945.6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合并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分段计算,其中以912,382,9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1日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以787,076,92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申请费2,489,192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负担。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57,20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7%)存在被拍卖、变卖的可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未名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4,193,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3%,未名集团上述股权如果被拍卖、变卖,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但鉴
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已被全部冻结及轮候冻结,可能存在实际控制权变动风险。若后续控股股东出现变更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