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最新持股比例31.60%)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以上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核查,上述临时议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它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关于提请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