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49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