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47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