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45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