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7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ABN88号),接受公司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注册。现就上述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四、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五、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