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马应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马应龙”,证券代码:600993)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马应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三家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鸿基”),交易总价款合计为84,033.6万元(含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款和陕西鸿基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的对本公司的欠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董事局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的评估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参数和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定价参考了三家目标公司的评估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张德冠董事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根据提供审核材料作出的决策。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增量奖励金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政立、陈泰泉、陈平、贺德华、曾广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讨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关于提取增量奖励金的方案
鉴于2017年度至2019年度增量奖励金提取方案已到期,为进一步调动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等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其为公司和股东多作贡献,公司拟参照前期方案继续推行以利润增量为导向的奖励金提取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励金提取:以上一年末净利润为基数,当年利润超出的部分提取10%作为奖励金,即:当年提取金额=(当年净利润-上一年末净利润)×10%。
二、奖励对象为公司总部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等员工。
三、提取时间: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
四、净利润以会计师事会务所审计为准。
五、提取的奖励金在当年列支。
六、员工按照个人所得交纳税金。
七、本方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局会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