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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9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马应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马应龙”,证券代码:600993)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马应龙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董事局审议《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马应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马应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选聘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其与公司及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合理,能够较好的反应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我们对此表示认同。本次转让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全部股权能够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公司《关于提取增量奖励金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方案的实施能够使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更加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努力为公司多作贡献,并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公司董事局在审议该方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梁发贤、李瑶、徐志鸿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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