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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9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0-029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19年 8 月 28 日公告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日照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日照市政府”)发来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 6 月 8日,公司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将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的修订

2019年1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港口集团”)收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做了配套调整,明确对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监管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四、本次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系根据《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日照港集团 100%股权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从而导致山东省港口集团合计间接持有四、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日照港集团100.00%股权,导致间接收购日照港集团合计持有日照港44.46%股权。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

2、“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的修订

2019年1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山东省港口集团收购日照港集团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做了配套调整,明确对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监管安排;2020年6月8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入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的批复》,同意日照市政府持有的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无偿划入山东省港口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日照港 1,367,417,588 股股份,占日照港总股本的 44.46%。

五、本次无偿划转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

对山东省港口集团因本次交易涉及的就上市公司股份提出全面要约义务的豁免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修改前

修改前修改后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 年 8 月 15 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山东省港口一体化发展工作专班出具《关于做好股权划转工作的通知》(鲁交港专【2019】3 号),将日照港集团全部股权以审计账面值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 2、2019 年 8 月 22 日,山东省港口集团、日照市政府、日照港集团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将日照港集团 100%的股权以账面值无偿划转给山东省港口集团。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8月15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山东省港口一体化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出具《关于做好股权划转工作的通知》(鲁交港专【2019】3号),将日照港集团全部股权以审计账面值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 2、2019年8月22日,山东省港口集团、日照市政府、日照港集团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将日照港集团100%的股权以账面值无偿划转给山东省港口集团。 3、2019年1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4、2020年6月8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入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的批复》,同意日照市政府持有的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无偿划入山东省港口集团。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山东省港口集团因本次划转涉及的就日照港提出全面要约的义务。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方需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中“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修订

修改前修改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日照市政府无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因日照港业务发展和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业务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日照市政府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日照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日照市政府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4、“附表”的修订

2019年1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山东省港口集团收购日照港集团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做了配套调整,明确对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监管安排;2020年6月8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入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的批复》,同意日照市政府持有的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无偿划入山东省港口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是否已得到批准:否 尚需: 中国证监会豁免山东省港口集团因本次划转涉及的就日照港提出全面要约的义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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