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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科技: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精选层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8

公告编号:2020-086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达到”均含本数,“超过”、“低于”、“不足”不含本数。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和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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