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82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六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的,还需详细说明调整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第十七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制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