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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9
证券代码:300035证券简称:中科电气公告编号:2020-041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新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余新女士、李爱武先生、皮涛先生、张斌先生、黄雄军先生、陶振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留庆先生、李峰先生、童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余 新: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李爱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皮 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张 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黄雄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陶振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李留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李 峰: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童 钧: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选举结果,禹玉存先生、钟连秋先生、许乃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1、董事长的薪酬标准为20万元/年(含税);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

3、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5万元/年(含税);

4、独立董事的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以上薪酬及津贴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拟将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百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修订为:“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百二十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4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中科工业园)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公司监事会提交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新 女,汉族,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5年就职于岳阳起重电磁铁厂;1996年至1998年任岳阳起重电磁铁厂办公室主任;1999年至2008年10月就职于中科电磁,历任财务总监、董事、董事长;2004年4月至2008年3月任中科电气有限董事长,2008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余新女士持有公司80,61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与董事候选人李爱武先生是夫妻。余新、李爱武夫妇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爱武 男, 汉族,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1991年,就职于岳阳起重电磁铁厂;1991年前往日本学习深造;1992年至1999年,就职于岳阳起重电磁铁厂;1999年至2004年3月,任中科电磁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8年3月,任中科电气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09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爱武先生持有公司18,717,4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2%,与董事候选人余新女士是夫妻。余新、李爱武夫妇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皮涛 男,汉族,196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至2008年任职于湖南碳素厂,历任研发工程师、车间主任、销售部经理、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湖南星城石墨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湖南星城石墨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皮涛先生持有公司5,079,9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皮涛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斌 男,汉族,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先后参与多家公司IPO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斌先生持有公司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张斌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雄军 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2年6月至1996年3月就职于岳阳造纸厂(现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车间操作工、厂党委宣传部干事、企管处干部、厂长秘书;1996年3月至2003年8月任岳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2003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岳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2008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2月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黄雄军先生持有公司2,003,1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1%,黄雄军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振友 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在湖南碳素厂、金瑞科技合成材料厂、郴州星光碳素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作;2016年8月至今任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陶振友先生持有公司3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陶振友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留庆 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

南区总经理、合伙人,深圳市森得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郑州朗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百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起至今任中科电气独立董事。李留庆先生于2011年6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峰 男,1971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01年获得中科院金属所博士学位。随后在中科院金属所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先进炭材料部,从事电化学能量储存与转换用碳基纳米材料及器件的制备和应用研究;2017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峰先生于2017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童钧 男,汉族, 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湖南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民商)诉讼部主任。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执业二十余年,先后在法院、企业、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诉讼经验。

童钧先生于2017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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