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光: 高晶: 黄炳艺: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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