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