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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图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9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约16,0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苏01民初1403号)等诉讼文件。具体信息如下:

(一)起诉各方当事人名称:

1、原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司”)

(二)审理机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审理机构所在地:南京

(四)受理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原告请求事实、理由

公司于2018年3月发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宏图高科 SCP002”,债券利

率7.5%,起息日为2018年3月12日,期限270日,到期日为2018年12月7日。原告发行并管理的“中银国际证券瑞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中银证券中国红-黄山18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8年3月12日合计购入“18 宏图高科 SCP002”16,000万元。2018年12月7日,“18 宏图高科 SCP002”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兑付本息,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申请事项

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公司向原告偿还债券本金16,000万元,以及按7.5%利率支付利息887.67万元;

2、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1,808.67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起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起诉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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