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8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及安排: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采用分期发行模式,第一期拟年内发行3亿(含)人民币,第二期另择机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注册和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中期票据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和落实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2、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和申报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申请注册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照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宜。
7、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项目建设,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