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何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与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实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国联实业将其持有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多环保”)85%的股权(出资额2,550万元)所对应的除所有权、收益权及最终处置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华光股份进行管理,并向华光股份支付委托管理服务费用,委托管理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益多环保符合被华光股份收购条件或关停注销之日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委托管理协议》的协议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何方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本次国联集团承诺事项的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公告》(临2020-047)。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何方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6月9日